履职尽责,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力军——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分,提出了18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各个方面,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新部署,绘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政府法制部门要履行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抓紧研究贯彻落实《决定》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部署的各项具体措施,提前做好谋划,以为全市各项改革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为工作重心,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依法行政,强化考核和指导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助推器作用;科学细化考核指标和考评标准,严肃考核评分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指导和监督市属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学法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决策,强化机制和制度建设
一是协助市政府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保证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导和监督市属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三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市政府各部门和县乡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的全覆盖,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法律智库的积极作用。
三、合法性审查,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认真执行《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文件监督管理中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征求意见、备案审查、统一公布、有效期和定期清理等制度,依法纠正和撤销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防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在合法性审查中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重。学习借鉴外省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围绕全市发展主基调、主战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法事项进行调研,征集拟订拟立法事项,充分做好被授予立法权城市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 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通过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社会义务监督员等政府法制监督平台,通过强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力,通过督促重大执法法制机构审核制度的落实,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检查计划报批等具体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资格审查程序;创新培训模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执法人员考试形式和内容,严肃考试纪律,严格审核发证工作,从源头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五、自身建设,切实推进法制队伍专业化
政府法制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将成为全市法制队伍不懈的追求。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的理念,深入践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细严实、敢于担当、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为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四平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