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三区融合”市场主体名称变更工作
为积极推动绍兴市加快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实现三区经济发展一体化进程。按照“相向发展、共建共享”原则,实现三区融合,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名称变更工作,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使经营主体转变观念、主动作为,打破原有区域模式概念,宣传城市大区域一体化发展方向。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显示,自2013年年底对原“绍兴县”、“上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以来,名称中仍然含有“绍兴县”、“上虞市”字样的经济户口达到六万余家;经营场所中含有“绍兴县”、“上虞市”字样的经济户口达到八万余家。从工作现状来看,呈现“难度大、范围广、动员难”等问题,结合各单位前期工作基础,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1、加大宣传,积极动员。通过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助企通”掌上APP、网上办事大厅等载体加强宣传,积极动员企业、个体户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2、借助平台,加强指导。借助“一照一码”工作平台,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换照过程中及时办理名称变更、新办照企业规范使用名称。3、上门服务,批量变更。市场监管窗口通过二次先后到陶堰、富盛、孙端三个乡镇“上门办照”,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等地开辟绿色通道等便利途径,批量办理名称变更。共为2500多家市场主体办理了名称变更。通过努力,两年来已有11357家市场主体办理了名称变更。4、严格把关、防止新增。对于2013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设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以“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上虞区”核名。
该局行政服务审批处主动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的作用,认真分析工作形势,尽快完成“三区融合”市场主体名称变更的汇报材料,积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及时制定时间表抓紧推进3个开发区的市场主体名称变更工作。二是梳理制作市场主体名称变更过程中关于其他部门许可证办理的工作清单。三是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