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年在全省推开林长制 打造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
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11月16日正式对外发布,根据《意见》,安徽将在全省建立林长制,20l7年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先行试点,2018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
在组织体系上,分级设立林长,省、市、县(市、区)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分区域设立林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省、市、县(市、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建设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
林长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通过林长制,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构建以公益林为基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重点的自然保护体系。
深入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见缝插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实施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防护林,皖南和皖西山区退耕还林、江淮分水岭地区绿化、平原地区农田林网、石质山地造林、矿山复绿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加快建设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和绿色生态廊道。到2021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为严格考核问责,我省将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省、市、县(市、区)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