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动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将以市值为核心标准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根据《意见》,我国将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意见》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
新驱动 让千万创业者活跃起来
《意见》从9大领域、30个方面明确了96条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要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劲认为,利用市场机制和市场活力全面整合和流通人才、社会资本、物理空间、信息平台等创新创业要素,大量开展相关的金融创新、中介服务创新、户籍制度创新等,是进一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根本保障,其中以信息分析、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成果的交易、管理和会计、法律咨询服务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一方面提升了服务业知识含量,更为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李克强总理自去年起就在达沃斯会议等多个场合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今年1月4日,总理考察深圳柴火创客空间,欣然接受成为柴火创客荣誉会员的邀请;在福建考察期间,总理鼓励大学生创业者再接再厉;五四青年节,他给清华大学学生“创客”们回信,勉励学生创客,希望他们把创客种子在更大范围播撒开来;5月7日,总理先后来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中关村(17.37, -1.07, -5.80%)创业大街考察调研。他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引活力 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意见》中涉及资本市场的部分格外引人关注。《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意见》还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表示,《意见》的实施,将极大程度地提升创业板的包容性和吸引力,同时也会显著提升新三板的市场地位及扩容速度。这些措施的落实将会直接刺激风险资本与私募股权基金大发展,进而有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
实际上,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上交所[微博]战略新兴产业板的进展,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世安5月19日在“上证2015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建设方案主要有定位、上市条件、制度安排等三大核心内容,新市场主要服务于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以及生物科技等行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筹划战略新兴产业板已有多年,日前已向中国证监会[微博]正式递交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新兴板的请示》。5月25日,上海市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快在上交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据了解,战略新兴产业板将重点服务已跨越创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该板块将采用与主板差异化的上市财务标准体系,设置“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收入”、“市值-权益”等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标准,允许达不到盈利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增强新兴板市场包容度。根据新兴板发展情况,时机成熟时,将以境外互联网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包括VIE架构与双层股权结构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等创新方式纳入到新兴板主体范围。
扩渠道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会议提出,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
《意见》充分体现了常务会议的精神,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
兰格经济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陈克新认为,目前创业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市场风投,设立地方创业基金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可以帮助一些创业者渡过最初的艰难时期,提高创业成功率。同时,政府进一步给予天使投资税收支持,有利于降低创业融资成本。从政府到市场,双管齐下给予创业融资优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解读说,这次出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措施全是“干货”,比如融资,包括鼓励设立创业基金、引导基金等。现在中央政府已经设置了创投的种子基金,地方也要相应设立创业基金,对重要的创新领域要有创业孵化等具体措施。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各地政府都在加快创业基金的设立,并发挥各个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甚至不少大学也成立了创业基金。如6月2日发布的《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工作重点方案》就提出:引导设立“互联网+”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而成都市近期也启动了相关创业活动,将用5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打造创业孵化器,为创新人才和科技企业提供相应扶持。河北省保定市创业基金项目也于近日获批,今年该市将拿出2000万元扶持创业。
当然,无论是在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还是让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关键还在于落实。对此,《意见》指出,要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