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房地产税尚无明确“时间表”
●房产税改成房地产税,一字之差意味什么
●房地产税是小税种,不能指望承载打压房价、反腐、调节收入分配等多项功能
●有委员建议以“小切口”方式推出,针对增量征收
●有代表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需谨慎推出
按照大会日程,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大会审议。这一草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立法权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旦修改获通过,我国将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元年,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推进,其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当前正在立法阶段的房地产税。
不能指望房地产税承载打压房价等功能
税收不能服务于某个短期的目的
房产税从2011年在沪、渝试点以来一直未扩大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会长贾康介绍,房地产税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方案,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房地产税的定位,这也是房地产税立法的关键。
究竟房地产税该扮演何种角色?
打压房价、调节收入分配、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反腐,房产税试点之初就被寄予厚望。
全国人大房地产税立法的负责人在本次两会上透露,房地产税仅是一个小税种,承载不了这么多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税方案迟迟未能形成一致的原因。
与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包含相关的一系列税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说,税收不是宏观调控工具,而是长期的制度性建设,因此不能服务于某个短期的目的,以立法促改革的思路就是要用法律维护税收的严肃性,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税是地方税种,如何征收还要充分听取地方意见。
房地产税征收方案或将区别于试点方案
专家建议针对增量征收
虽然形势复杂,但并不能阻碍改革的进程。参考国际经验发现,国外的房产税是在定位明确,用途清晰的前提下推出的,例如房地产税专门用于服务社区居民,改善社区服务上。
贾康建议,房地产税改革应该以“小切口”的方式推出,然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树立培养纳税意识。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征收方案将区别于试点的沪渝两地。白重恩建议,针对增量征收难度较小,操作简便,虽然当期没有大规模财政收入,但着眼长远效果将逐步显现。
房地产税虽然是个小税种,但却牵动每一个人的利益,切好利益蛋糕,才能释放改革红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