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破产新路 服务转型升级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安吉法院探索民企破产审理的背景。
王怡:安吉县以“中国竹乡”、美丽乡村闻名遐迩,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发源地。近年来,中小民营企业成为该县经济新主体。但由于传统的竹产业、椅具业科技含量不高,招商引资缺乏新兴产业基础,经济结构呈“低小散”特点,因此遇到市场大环境的波动,很多企业陷入生存困境,特别是因资金链、担保链断裂而成“僵尸企业”。为服务“转型升级”实现“腾笼换鸟”,我院积极探索审理民企破产案件的新机制。
记者:安吉法院探索民企破产审理新机制成效如何?
王怡:我院探索出“创新化、阳光化、分段化、信息化”的“四化机制”,民企破产审理成效初显。2012年以来,已受理破产案件14件,审结5件,共确认债权金额19.81亿元,盘活资产3.35 亿元,释放闲置土地366.6亩、厂房21.13万平方米,涉及债权人数1200余人,化解职工债权2560余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腾笼换鸟”。其中博时家具破产和解案被评为全省破产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华特斯破产案成为全市首例预重整结案案例。
记者:安吉法院如何破解民企破产审理中的难题?
王怡:民企破产审理中面临三个新问题:一是无产可破企业程序启动难。我院将积极争取建立政府主导的破产援助资金。二是政府行政职能配套难。破产审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合力支持,我院将推进建立内外沟通、统一协调的配套机制。三是新入册管理人履职难。通过摇号确定管理人的方式过于僵化,许多刚入册的管理人不但管理经验缺乏,而且没有专业的破产管理团队。对于一些重大疑难的破产案件,仍需要限定范围挑选有实力、有经验的管理人。我院将采用评分制为主导的综合评价体系,集竞争与摇号于一体,确保破产审判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