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今年出台“人才新政2.0版” 探索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05.11.2015  11:48

今年,余杭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精神,认真对照杭州“人才新政27条”,以“杭州建设创新大走廊”为契机,全面对标中关村创业大街、深圳南山等先进地区,制定出台余杭“人才新政2.0版”,力求进一步发挥政策激活效应,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此为杭州区县(市)一级出台最早、最全面的人才政策。
 

以退为进 “市场之手”配置人才资源

积极探索市场在引才育才方面的作用发挥,尊重和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突破传统办法,探索将个人计税工资、企业贡献度作为人才认定标准之一,发挥企业在人才认定中的主体作用,使无学历、无职称、无荣誉的偏才专才也能纳入人才类别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引才阶段通过“训练营”、“市场化发展路演”等方式遴选引才项目,在培育阶段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风投机构等中介对人才项目进行跟踪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场地租金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专业化市场主体以人才“种子仓”、“苗圃”等形式,负责运营人才项目的培育和产业孵化,帮助人才项目贴近市场需求。

探索创新各类人才事业编制保障问题,用好用活编制数量,实现体制内外人才自由流通。

设立未来科技城创新研究院,单独划拨100个专项事业编制,区外高层次人才来余杭创新创业时,可将其事业编制纳入创新研究院统一管理;鼓励引进区外名师名医,区外具有事业身份的教育卫生人才来区内民营机构工作的,可在区内公立学校或医院挂靠保留事业身份;对区内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紧缺的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最大限度保障人才编制,有效避免因编制问题造成的人才流失。

不拘一格 用活编制扫除流动羁绊

快马加鞭 政策加码助推“大众创业”

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进一步突出“众创空间”建设,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营造最优人才发展环境。

对引进的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公共技术平台,提供区级建站(所)运行经费补助,对经认定的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对区级“523”科创园、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创办者或运营者,给予房租补助、融资担保、奖励资助等政策;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5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2000万元的科技担保公司项目融资支持;对入驻“梦想小镇”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单独提供办公场地租金、云服务费用、物业能耗补贴、专业中介服务等优惠政策;在全省区(县、市)中率先设立20亿元区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让利性股权投资、同股同权股权投资、投贷联动等方式,通过政府资金引领,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创业人才项目,以缓解人才创业资金压力。

对症下药 查漏补缺补强“人才短板”

发挥政策杠杆作用,重点加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作用发挥。

在全省率先启动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工程,计划6年投入1500万元资金,完成300家企业的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引导企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突破口,对经区级及以上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建室资助,力争六年创建100个以上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区外柔性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除安家费补助外,给予最高100万元/年的奖励补助;对区内自主培养的E类及以上教育、卫生人才,可突破事业单位绩效奖励总额限制,加大绩效奖励力度;对携项目的优秀国内高层次人才,通过区级评审后,可以享受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同的最高750万元的项目补助,有效改变以往重海归、轻本土的人才扶持政策导向。

全盘统筹 安居保障实现更广覆盖

探索创新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让人才能够在余杭安居乐业。

将A类国际顶尖人才至F类区级中高级人才全部纳入安居保障范围,并与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政策梯次衔接,实现人才住房保障广覆盖;推出安家费奖励补助、安家购房补助、政府租赁房优惠申租、市场租房补助、企业整体申购人才专项用房等五类住房保障形式,供人才按需、灵活选择,有效提高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对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解决住房问题,对自主申报的“国千”人才在4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拨付3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其他B、C、D、E类人才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20万元购房补助,对F类人才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助。预计全年兑现人才住房保障资金超4000万元,力度整体明显高于周边市(县、区)。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