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怎会随便掉“馅饼” 大力度优惠往往暗藏风险
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詹程开)昨天,本报报道了不少人因为轻信了“零首付购车”而陷入骗局,一边要寻找不知身在何处的爱车,一边还要背负高额的车贷按揭,原先正常的生活轨迹被完全打乱。
那么,事件中提到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到底是何来头?遭遇零首付购车骗局的受害者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权?
昨天,记者继续进行了相关调查。
公司广告依然挂在网上 曾经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
记者采访到的受害者之一朱先生称,他是被一家“咏鹏汽车金融服务中心”给忽悠了,陷入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当中。昨天,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目前在赶集网上依然还可以找到这家公司的相关信息。
该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真的会让你觉得天上掉馅饼了:“本公司承诺,只要你缺钱就可以找我们!前期我们不需要你花一分钱,还能带一笔钱走,只要你满足我们的条件来回路费报销。浙江全省户口优先!一,征信没问题的,黑户不行;二,年龄要在23-46岁,只要可以的话,我公司给你买部车,前期你可以带走5-10万现金,后期我们可以帮你贷20-50万元左右的贷款。”
广告最后留有两个手机号码和一个公司的固定电话,可是当记者打过去时,所有号码已经全部变成了空号。
按照广告上所留的公司地址,记者来到了公司所在地,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同方国际大厦。
据朱先生回忆,当时这家公司在12楼租有两间办公室。可是记者发现,这两间办公室中,其中一间已经有新的公司入驻,另一间则成为个人住所。敲开这两间房的门,对方均表示对咏鹏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一无所知。
同方国际大厦是一座商住楼,大楼的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曾向中介公司和房东提过要求,如果有新的公司租大厦的房间办公,需要到物业进行备案。但是经过查询,找不到任何“咏鹏汽车金融服务中心”的信息。他们表示,的确存在很多公司不备案就经营的情况。
4S店将以口头提醒方式让顾客避免上当
昨天报道中提到的另一位受害者丁女士,当时是和骗子一起到杭州德奥4S店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昨天,记者也来到德奥4S店了解相关情况。
杭州德奥汽车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吴小姐表示,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接到类似“零首付购车”受害者的反映,他们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情。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确存在一种“零首付购车”的模式,不少汽车金融公司都在经营这项业务,甚至有时候连一些车商自己也在做。
但是,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零首付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针对的是一些指定车型,而且如果采取零首付,还会取消现金购车的一些优惠条件,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有时候车商会直接告诉你,这是由我来贴息的,为你解决一时资金短缺的问题。
正是因为这种模式的存在,而不少人也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这类促销行为,使得消费者放松了警惕,而让骗子的说辞也更具迷惑性。
德奥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开展过零首付购车的活动,所有的优惠基本围绕打折等方式开展。那么,为了避免更多顾客上当,4S店能否进行相关的提醒呢?
吴小姐说:“由于公司总部有要求,我们无法在店内随意张贴相关的宣传海报。但是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存在,今后会通过销售顾问的口头提醒,让顾客不要轻信一些看似很大力度的优惠,务必和公司推荐的正规机构合作。”
律师支招 向公安机关求助是唯一渠道
面对目前的现状,受害者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咨询了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朱仲勉律师。
朱律师表示,受害者遇到的问题的确比较棘手,整件事看起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上当受骗事件,但其背后实际上隐含了不少法律关系,不仅有民事上的,还有刑事上的。
朱律师认为,从购车者的角度来讲,更现实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还是向公安机关求助。而从整个案件来看,金融公司及其具体负责事务人员的行为可能已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例如本案中所谓的零首付购车,从而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同时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身的财产(例如本案中购车者将购得的车暂时置于金融公司的控制下),而行为人取得财产,最终导致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朱律师最后表示,该类事件是否真的属于犯罪行为,还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介入,了解整个案件情况,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后才能有所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