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实地指导拱墅、西湖两区“阳光征收”工作

09.02.2015  22:13

  近日,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李六文带队实地踏看拱墅区长乐C2-C05地块、西湖区文一路地下通道工程(保俶北路-紫金港路)征收项目现场,指导征收单位做好“阳光征收”工作。
  全面践行“阳光征收”是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进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2014年以来,局以建设“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完善征收补偿政策、清理权力事项、强化基层服务指导为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对区、县(市)服务、指导和监督,确保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其中,上城区以征收信息系统应用为载体,规范征收现场设置和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征收补偿流程信息、安置房源管理信息进行网络平台系统化管理;拱墅区建立“十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上墙等方式做到调查结果公开、补偿方案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淳安县建立健全阳光征收工作机制,在政府网站、征收现场、办公现场主动及时公开房屋征收政策、征收程序和补偿结果,确保被征收人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征收信息。
  在征收现场,李六文详细了解征收项目进展情况,仔细听取两区在征收决定、项目推进、补偿方案、评估管理、阳光征收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在现场查看了“阳光征收”信息公开系统自助式查询一体机的操作演示。他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要始终坚持依法征收,严格规范征收行为,加快健全阳光征收工作机制,全面运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切实落实安置补偿结果公正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成效。他强调,相关征收单位要严格落实征收政策,严肃工作记录,加大征收工作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实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

(李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