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90后小伙为还赌债出歪招 把车抵押套现 偷回来再抵押
欠了好几笔赌债怎么还?三门有个90后小伙的思路很奇特,先是跟父母要钱买车,再把车抵押套现还了部分的债。还了一个,另一个债主又来催债了,小伙子只能和一群小伙伴铤而走险,琢磨着把抵押的车辆偷回来再抵押。最后,事情没办成,一伙人都进了班房。
小伙子买车抵押还赌债
这小伙子姓孟,93年,三门浦坝港人。初中毕业后,小孟整天游手好闲,还染上了赌博陋习。去年,他沉迷于网上的百家乐赌博游戏,欠下30余万元的高利赌债,自此过上“债主逼债”的生活。
2014年4月初,小孟向朋友沈某借钱,还说就还。沈某刚把自己的车当了4万元,就全借给了小孟。沈某催债,身无分文的小孟只能一再拖延。
无奈之下,小孟心生一计,向父母要钱买了辆丰田锐志轿车。他心里的算盘是这么打的,新车既可以抵押还债又可以抵押办信用卡,真是一举两得。
为还赌债偷回抵押的车
5月初,因债主逼债,小孟经朋友介绍,拿车子抵押,向叶某借了10万元。过了10余天,小孟又向他人借了钱将车取回。
6月初,债主逼债越来越紧,小孟又一次将车以1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叶某。叶某扣除了利息2000元,实际交给小孟98000元。
两次抵押车子,小孟都没有把4万元还给沈某。6月中旬,沈某再次催债,走投无路的小孟竟想到把抵押车子偷回来再套现。
6月下旬的某日凌晨,小孟伙同4位初中同学来到车子停放处将车子偷走。经沈某帮忙联系,小孟将车子以8万元当给了一个临海人,并当即把4万元借款还给了沈某。
2014年7月,小孟、沈某等被民警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该辆丰田锐志轿车价值183800元。
法院:犯罪数额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近日,三门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小孟等5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83800元,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但是,在认定犯罪数额时,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不当。
法院认为盗窃罪,应当以给公私财物所有权造成的直接损害作为犯罪数额标准。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叶某占有涉案轿车是基于质押权,其对该车只有占有权,并未取得所有权。小孟等人并非基于索取赔偿款的主观故意实施盗窃,且在轿车窃得之后也没有向叶某索取赔偿款或要求回赎车辆的事实行为,因此叶某的实际损失仅限于借款。由此,三门法院认定本案盗窃犯罪数额应认定为98000元,而非183800元。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4名同伙均领刑2年,并各处罚金6000元。
(本文来源:中国台州网 责任编辑:祝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