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贪图小利 五企业接受虚假发票

22.10.2014  18:31
冯正强 本报记者 周建华

  最近,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和钟埭街道的5家企业老板叫苦不迭:本以为买到了外地人上门推销的便宜货,没想到却落入虚开发票的陷阱。5家企业因接受李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税务机关查处,共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50.14万元。
  2012年2月,自称是某外地木料公司销售员的李某到平湖市钟埭街道某箱包厂推销箱包木板,声称其产品价格比市场价便宜8%,并且可以送货上门,货到付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李某开出的优惠价格让朱某心动了:自己厂子全年外购箱包木板的金额达17万元,按李某所给的价格,将比市场价便宜1.36万元左右。
  于是,从2012年2月起,朱某的厂子连续4次从李某处购置箱包木板,双方合计交易额16万多元。李某不但每次都开票,而且开票额为18万多元,所含进项税款2.63万元。朱某不仅将发票入了账,同时2.63万元的进项税款也全部进行了抵扣。因为李某供货价格低,除朱某外,平湖市新埭镇、钟埭街道的另外4家企业也从李某处进了货。至案发之日,包括朱某厂子在内的5家企业累计从李某处取得金额114万多元的发票,共抵扣进项税款16.58万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日,在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中,李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处。朱某和其他4家企业也因接受李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受到税务机关查处,5家企业共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50.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