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研讨会在宁波市召开

20.11.2014  17:33

        11月16—17日,全国《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研讨会在宁波市召开,商务部、农业部有关司局领导,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有关领导,部分省、市农机局分管领导,农机专家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表近30人参加了研讨会。  市农机局张玉申副局长参加并作了经验介绍。     
      我市自1996年起着手上道路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2010年在北仑等地开展拖拉机报废补贴试点。2012年2月,出台了《宁波市拖拉机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凡按规定报废小型和大中型拖拉机并回收拆解的,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1500元/台和3500元/台的补贴。同年9月,我市被农业部、财政部和商务部列入全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11个试点单位,并出台了《宁波市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慈溪、北仑、象山、宁海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追加补贴政策,有效地推进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近三年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投入少、见效快、成效好,有效地提高了机械技术状况,降低了事故率,促进了节能减排,拉动了农村需求,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我市共投入地方财政报废补贴专项经费  1360万元,中央农机更新补贴专项经费87万元,已办理拖拉机报废补偿手续的达5671台,完成农业机械更新952台,受益农户达6420家。全面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效地提高了我市农机监理“三率”水平,进一步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2012年我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3.33%;2013年全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8%;2014年1-9月共发生辖区道路内拖拉机死亡7人,占省厅全年考核控制指标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