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研讨会在我省召开

19.11.2014  13:18

11月16-17日,全国《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研讨会在我省宁波召开。农业部、商务部有关司(站)领导,部分省、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农机专家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回收拆解企业代表等近30人参加。我省宁波市、海盐县就农业机械报废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我省是最早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报废补偿政策的省份。2007年,省政府出台《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2009年出台实施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拖拉机后购买补贴机具的,在享受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追加10%的补贴。2011年出台《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起对拖拉机进行报废补偿。2012年,农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将我省列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近三年来,全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补贴资金47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450万元,报废各类拖拉机28877台,更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012台,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促进节能减排的同时,也为全国农业机械报废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