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目录加强招标代理监管

06.03.2015  16:48
  今后台州市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不再是“海底捞针”式地选取,而是采取对招标代理预选承包商比选的方式进行。即2015年4月1日起,凡是承接台州市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加入台州市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预选承包商名录。
  近几年来,该市建设工程投资逐年增加,各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量也有了飞跃式增加,人员队伍不断扩大;同时,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凭关系承接业务、超资质代理、挂靠以及代理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服务意识不强等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该制度将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目前,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28家招标代理机构首批入选名录。2015年1月1日前已承接台州市区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2015年4月1日前向该工程的招标监管机构登记并提交已承接业务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