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生与父母吵架后投奔男友 却被男友介绍去卖淫

28.10.2014  22:44

  中新浙江网10月28日电(记者胡丰盛 通讯员陈凯璐)琳琳(化名)今年才15岁,恰是豆蔻年华的年纪,前几天,她却被浙江永康的龙山派出所给抓获了,罪名是涉嫌卖淫;而怂恿她干这一行的,正是她的男朋友贵州人陈浩东。

  琳琳和男朋友是去年12月在网上认识的。他(她)们聊了一段时间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琳琳穿着时尚,给陈浩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之后,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时不时就在网上聊天。

  今年9月中旬,琳琳突然来到南马找到陈浩东,“我跟爸爸妈妈吵架了,以后我就和你一起生活了。”就这样,两人同居在一起。

  来到南马后的琳琳在一家鞋店做营业员,10月14日,琳琳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1200元钱,随后便辞职了。由于陈浩东目前没有工作,于是便向琳琳借了800元。

  10月17日,陈浩东对琳琳说:“钱快用没了,怎么办?”他提议:“到美容院上班很赚钱的,要不你去美容院上班吧。”琳琳知道去美容院上班就是去卖淫,她想到自己的小姐妹小罗以前也在美容院上班,还挺赚钱,便同意了。

  10月20日,陈浩东将她带到自己联系的一家美容院,老板小杨看琳琳长得还算清秀,就将她留下了。于是,陈浩东自己骑着摩托车回东阳。

  当天下午,琳琳和小杨商量好抽成比例,开始接客。

  10月21日晚上,有人举报,西溪镇某美容院有人卖淫,龙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西溪镇。老板小杨站在门口望风,看到民警过来,便拿出手机准备通风报信,被民警及时阻止。民警进入美容院内,正好看到琳琳接完客送嫖客下楼,便将三人都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0月23日,不知道自己犯了罪的陈浩东去派出所打算接琳琳回家,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陈浩东、小杨分别因涉嫌介绍卖淫罪、容留他人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琳琳因卖淫被治安处罚,嫖客因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