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局“四个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直以来,为做好新形势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衢州市统计局通过有效抓手,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较好地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在统计工作中取得实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亲自抓。 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初与每位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及处(室、中心)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日常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逢会必讲,并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为班子其他成员作好表率。
二是聚焦工作任务,推动主体责任重点抓。 主体责任落得实不实,关键看行动。党组及党组负责人自觉担当起全面领导、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支持保证、示范表率等重点方面工作职责,把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坚持以打造“现代化规范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本着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通过编印出台《衢州市统计局制度汇编》,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经常向上级汇报责任落实情况,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中,有效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直面问题整改批示抓。 一年来,全局切实推动各类反腐倡廉制度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针对发现的问题,党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进行批示,并要求处理人员不推诿、不姑息,严格按照相关处罚办法,在市纪委的指导下,严格进行处理。
四是强化责任,对纪检组监督职责支持抓。 今年以来,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带头做到廉洁从政,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领头雁”作用,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最前面。支持针对局纪检组开展的各项工作;支持纪检组开展对局内部的各类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支持纪检组对局内重点领域和项目开展监督执纪。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起表率作用,带头执行责任制,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