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抄袭泛滥 作家买“写作软件”组合新小说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网络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电视剧《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4部网络小说;著名作家金墉也将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认为江南早期网络小说大量使用“乔峰、令狐冲”等人物涉嫌侵权。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还要数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该剧被认为与200多部小说的内容高度重合,一些“看不下去”的编剧众筹10万诉讼费将其原著作者告上法庭。
甚至有网络作家爆料,花几十到几百元不等,就能在淘宝买到“写作软件”,按照模板从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组合成新的小说。有业内人士将网络文学抄袭泛滥的现象称为“盗墓文化”,网络文学抄袭背后到底深藏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抄袭泛滥难道就治不了了吗?
随着近年来IP概念日盛,一个文学作品能复合衍生出影视剧、游戏等种种商品,牵扯的利益越大,引发抄袭、侵权纠纷的可能性就越高。热播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的抄袭事件,在业内更是引起轩然大波。
百名热心网友花了2年时间对比,认定《锦绣未央》一共抄了209本书,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琼瑶的《梅花烙》、江南的《缥缈录》,甚至豆瓣天涯的帖子,很多内容几乎一字不改。一些“看不下去”的编剧们,众筹了10万诉讼费,将作者秦简告上法庭。编剧汪海林说:“作者分散在全国各地,志愿者不停找才联络起来,才会有诉讼的想法。怎么委托律师他们都不会,都是些孩子。”
《锦绣未央》被看做一部典型的“拼凑”文,可以说是眼下网络小说抄袭手段合集。框架抄《长歌天下》;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等;谋权宫斗模式抄《帝王业》《军师联盟》等。不少细节描写,也直接从别处“拿来”。例如李未央“一身大红箭袖洒金戏服、头发全部高高束在头顶用金环箍着”的外貌特征,与《长歌天下》一字不差。
编剧余飞多次公开表示,“网络小说已成为抄袭的极重灾区”。网络小说作家筠心解释说,由于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固定,种田文、重生文等等,极易模仿抄袭,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当这种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男生可能是修仙、种田、成为霸主;女生就是宫斗、遇见霸道总裁、怎么成为宠妃。拿修仙来说,就是主人公要得到天下神力,需要不断进阶修炼、遇到不同的妖怪。很多人在看的时候已经有心里期待了。”
从事多年网文责编工作的张伟甍表示,“借鉴”甚至“抄袭”走红的网络小说,已成为不少网文作者的杀手锏。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例如,《斗破苍穹》点击超过30亿,很多人写书的时候会以这个世界框架改个名字发展,包括人物性格都会有相似点。编辑在收书的时候也会倾向要这种书,因为有固定读者群,有需求。”
“质量胜不过更新量”这早已是网文圈众所周知的生存法则。一天3、5000字的更新只是基础,有的作家甚至可以日更量上万。为保持活跃度,部分写手也会东拼西凑。张伟甍表示:“网文还有一个模式就是‘打赏’。这就需要读者给买账、投月票、把名次分数网上顶。而读者就是要你多更,导致网文需要日更多少,你更的越多读者越喜欢。”
贪婪更新速度,部分写手开始诉诸“黑科技”。花几十到几千元不等,就能在淘宝买到“自动写作软件”,包括网文电子书、词汇库、描写语段库等,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组成需要的内容。某款标价500元的“自动写作软件”,号称几秒内能写上千字。有的商家,直接打出“锦绣未央写作借鉴软件”的广告。筠心说:“有人开玩笑,他可能每天都设置一个靶子,上面写上‘遇到妖怪、遇到暗器、遇到美女’,可以用扔飞镖的方式想下一关,因为这些已经形成体系了。这种东西是完全可以机械化、用生成器去生成的。”
然而,从很多网文侵权案例可以看出,复杂的证据准备和申诉程序让原创者维权困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表示,一部几百万字的网文,东拼西凑几十部甚至上百部小说、摘抄片段的手法,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判定这样的作品构成抄袭,绝非易事,“构成不构成抄袭,可不是一个作者站出来说他的间架结构跟我是一样的(就行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已经成型的、有表现形式有内容这样的一部作品。要判断两个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是有难度的,实质性相似,拿来比较有8成9成的相似才有可能说,这一定是抄袭。”
孙国瑞表示,“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时理应注明出处,但怎样的不合理引用就算侵权,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否则长此以往,不仅会陷入自我复制、互相抄袭的怪圈,甚至会打击认真写作者的积极性,劣币驱逐良币,阉割整个产业的原创能力,“著作权法条文里就有‘适当引用别人作品’构成合理使用,而不是侵权。怎么叫适当?我有1万字,用了别人多少、没有注明出处就构成抄袭?这在法律界定上确实有一定难度。借鉴别人作品又不注明出处,这从创作品德上讲有问题。”
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法律也不是万能,也有法律的力量覆盖不到的地方,在网络文学侵权这个领域,法律的力量似乎有劲无处使。法律空白和法规滞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网络文学的产业链条涉及多方,从文学网站到影视编剧等相关方,哪一环节哪一方说不,抄袭文学都会寸步难行,但事与愿违,为了追求点击量、追求收视率、追求利润,各个环节都“失守”了,最后到了只能依靠法律单打独斗的局面。
整治抄袭恶习,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合力。市场各方放下眼前利益,拿出坚决态度抵制;监管部门重拳出击,鼓励原创,抄袭之风一定会被遏制。如若不然,抄袭继续盛行,网络文学终将成为一泉无源之水,枯竭干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