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科发办〔2015〕1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高新(园)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22日
省科技厅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攻坚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也是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之年。全省科技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主动把握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扎实的举措,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力争2015年全省R&D经费支出达105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5%,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5万件,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2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5万亿元,技术市场交易额达15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7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200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个百分点、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服务业3个百分点、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责任人:周国辉,牵头单位:计财处、高新处、成果处、专利管理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一、更加注重释放创新红利,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1 .加快推进新一轮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主动对接、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我省深化改革、整合计划的总体方案和工作举措。继续大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石墨烯新材料、量子通讯、大数据运用、机器人、信息农业等领域启动重大(重点)专项改革试点,努力攻克一批有影响的关键核心技术。推行科技报告和创新调查制度。开展省市县科研经费联合大检查。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对市县、企业、高新区进行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责任人:邱飞章、成岳冲,牵头单位:计财处、法规处、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加快科技云平台建设,实现全省科技大数据互联互通和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全流程、痕迹化管理。(责任人:陈洪涛,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 .大力争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加强规划布局、制度设计和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坚持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跨境电子商务实验区融合发展、统筹推进,进一步彰显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产业特色;鼓励其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市场体系、创新政策体系、创业服务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区和“天堂硅谷”。(责任人:成岳冲,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杭州市、滨江区科技局(委))
3 .全面实施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 启动开展“555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即组织全省500家创新平台和载体、50000台科研仪器设备向大众开放共享,带动50万人以上创新创业。推行“创新服务券”等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在开放共享中提升全社会创新水平。(责任人:陈洪涛,牵头单位:条件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4 .努力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 加快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市、县(市、区)、高新区和孵化器设立种子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专营机构,大力发展专利质押融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力争融资额同比增长15%。(责任人:邱飞章、洪积庆,牵头单位:计财处、高新处、综合协调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高新区))
5 .加快完善以人为本的评价激励机制。 进一步落实“放宽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完善技术要素参与股权投资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到企业转化职务创新成果。优化科研经费使用和收益分配结构,提高创造性劳动比重,有效解决“重物轻人”现象。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实用型人才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引进15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责任人:邱飞章、成岳冲,牵头单位:法规处、计财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6 .大力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样板。 总结试点经验,推动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支持厅属单位改革发展。扎实推进新昌、滨江等科技体制创新改革试点,总结推广海宁科技要素市场化配置、平湖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磐安科技大市场等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示范推进全省科技体制改革。(责任人:成岳冲、王宏理、陈洪涛,牵头单位:法规处、条件处、成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二、更加注重把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上,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7 .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城。 积极推进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一体化发展,支持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进一步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嘉兴科技城加强与上海等地合作交流,推进平湖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积极规划建设科技城。(责任人:邱飞章、王宏理,牵头单位:高新处、成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8 .充分发挥高新区“四个带头”作用。 积极推动萧山临江、嘉兴、德清等有条件的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指导温州、丽水、义乌等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支持桐乡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围绕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机器人与智能化制造装备、医疗设备与器械等10大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基地和现代装备高新区。加快培育一批千亿级高新区。认真落实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扩大政策受益面。(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9 .深入开展“三位一体”产业综合改革。 按照“建链、补链、强链”的要求,在医疗器械、机器人、智慧工厂、物联网等领域择优规划建设50家左右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鼓励高校博士、硕士等技术创新团队到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作。加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合同化管理和绩效评价。(责任人:邱飞章、陈洪涛,牵头单位:条件处、高新处,配合单位: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0 .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突出信息经济,安排一批重大重点项目,突破智能制造、大数据智能处理、云服务、物联网、数字化加工厂、电子商务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计财处、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充分发挥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联合基金作用,加强“两化融合”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注重源头创新,不断积累技术储备。(责任人:周益民,牵头单位:基金办,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三、更加注重培育创新主体,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1 .狠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 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发展三年工作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省市县三级积极性,聚焦信息、健康、金融、高端制造等七大产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探索建立创业引导清单制度,定期发布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的优先领域和技术方向。大力支持海内外科技人员在浙创业、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创业、股本与智本相结合创业的“科技三创业”。(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2 .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建立省市县联动的培育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关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大健康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型大企业,推进产学研合作示范,引导和激励自主创新,着力培育一批总部型企业、协同制造的龙头企业、区域品牌企业、绿色安全制造企业、上市型科技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3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引导各市、县(市、区)、高新区坚持专业化、产业化、企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推广“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发展模式,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创新投资模式,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以创新工场、车库咖啡屋等为代表的新型孵化器。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考核指导。全面清理整顿、提升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入驻科技型小微企业占比不到60%的予以清理。(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四、更加注重引进集聚创新资源,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14 .大力培育引进新型创新载体。 认真总结推广省校合作模式和清华长三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的发展经验,继续深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科院、工程院等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大力支持院校与政府共建、院校与企业共建新型创新载体,促进先进技术成果、高层次创新人才向我省集聚。(责任人:王宏理,牵头单位:成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5 .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贯彻“一路一带”战略,坚持大规模“走出去”和高水平“引进来”,纵深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重点合作国家的交流,在重点领域联合实施科技合作项目,新建5家省级以上国际合作基地。继续大力培育国际技术转移机构,鼓励企业“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各种方式到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引进和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购买国外专利、专有技术等,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责任人:成岳冲,牵头单位:合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6 .加快完善技术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伍一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强化市场化运作,加强网上技术市场与实体科技大市场的资源整合,加强科技信息发布、审核、评价、配送等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服务体系。按照“统分结合、各具特色”的要求,推进市县大市场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办好春秋两季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活动,做好已拍卖成果落地转化的跟踪服务。(责任人:王宏理,牵头单位:成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7 .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改革探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中试转化投入,加快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示范工程,促进先进和适用技术的连片推广转化。(责任人:王宏理,牵头单位:成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五、更加注重发展民生科技,加快提升科技惠民水平
18 .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大力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建设1个综合服务平台和10个子系统、5个示范工程。加快在市县基层打造一批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示范工程,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生态、绿色和特色发展。(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19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筹备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大会。继续深入实施现代种业培育工程,着力抓好水稻、旱作粮油等12个重点产业领域的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提升我省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加强农业投入品开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究。继续抓好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研发工作,支持十大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强农业高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农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0 .加快推进社会领域科技创新。 围绕“两美浙江”“五水共治”,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物医药、国产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高发疾病、科技文化等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制订实施科技治水年度行动计划,征集五水共治技术需求,组织科技服务团,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围绕民生领域实施科技惠民项目,转化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成熟适宜技术。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社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六、更加注重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21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继续抓好区域和企业试点示范,新增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0家。加快修订《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推广新昌行政、司法、企业“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快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继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为我省产业和行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责任人:洪积庆,牵头单位:专利管理处、综合协调处、行政执法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2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研究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服务业重大专项项目,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涌现一批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产业集群。开展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在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科创基地、孵化器等择优扶持建设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分类试点工作。(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社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3 .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法规政策。 加强科技创新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专题辅导,开展法规政策落实绩效评估,重点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孵化器“四税”减免等政策举措。(责任人:成岳冲,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4 .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私募基金小镇、互联网创业小镇、云计算产业小镇、梦想小镇、创客小镇等平台和创业社区、创业一条街建设,进一步汇聚创业要素资源,吸引更多的知名科研机构、创新组织和人才来我省创业,鼓励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勇立创新创业潮头。(责任人:邱飞章、成岳冲,牵头单位:高新处、法规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开展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和科技新浙商评选,加强科学普及和对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责任人:陈洪涛,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加快推进“十二五”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咨询委员会作用,认真总结和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等,描绘好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新蓝图。(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计财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七、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5 .按照“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的要求,切实加强科技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和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每月一期的“科技学堂”,切实加强干部学习。狠抓工作落实,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八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对2015年的各项改革和创新发展任务,坚持“用数据来说话、以实绩论英雄”,层层分解责任,一锤一锤抓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选好用好“敢担当、重实干、有作为、严自律”的干部。(责任人:周国辉,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其他各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6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和反对“四风”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弛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日志式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进“百局千人万企”和“五帮一化”服务企业活动,加强精准对接,推进系统服务、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努力当好科技“店小二”,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发展难题。(责任人:各位厅领导,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配合单位:其他各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7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廉政问题“一票否决”。(责任人:周国辉、邱飞章、郭丽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配合单位:其他各处室,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