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明副省长批示充分肯定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06.06.2016  20:27

  近日,黄旭明副省长在《关于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及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指出,省林业厅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科学谋划,勇于创新,抓实举措,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成效显著。我省第一个高分通过国家验收,为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值得充分肯定!希望继续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为“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2013年8月,国家正式批复《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改革意见,提出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新目标,全省上下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为目标,坚持党政主导,加快改革步伐,到2015年12月,全面完成了全省的改革任务,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在改革过程中,省级发改、财政、编办、交通、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林场改革,省林业厅更是不畏艰难,以“钉钉子”精神,举全厅之力,扎实做好改革推进工作。各市、县(市、区)林业、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落实相关政策,合力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改革,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定位,科学核定事业编制,落实经费,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林场面貌焕然一新,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场发展活力得到释放,实现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省将立足实际,以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为总目标,深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创新发展,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分类管理模式,推进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力争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现代林业的示范点、生态建设的排头兵、生态文化的主阵地。(省林场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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