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最新出炉: 抽检938批次 不合格11批次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的938批次中,共有不合格样品11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蛋制品、豆制品、罐头、糕点、酒类产品、饼干、含茶制品、代用茶、粽子、咖啡制品、调味品、蜂产品、果酱、蜜饯、水果干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20类产品51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7批次,配方乳粉、液体乳、蛋制品、豆制品、罐头、糕点、酒类产品、饼干、含茶制品、代用茶、粽子、咖啡制品、调味品、蜂产品、果酱、蜜饯食品添加剂等18类产品全部合格,饮料、水果干制品等2类产品中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临安玲珑殷家山饮用水厂生产的锦绣山泉饮用天然水亚硝酸盐超标;杭州华圣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超标;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霉菌超标。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液体乳、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制品、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7类产品178个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5批次,液体乳、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制品等4类产品全部合格,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3类产品中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余杭良渚农贸市场张心英销售的洋葱镉超标;杭州市拱墅区小河农贸市场7号摊位胡忠岳销售的鸡脯肉挥发性盐基氮超标;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董族水产商行销售的黑鱼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A0Z(标准为不得检出)。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大米、发酵面制品、酱腌菜、餐饮食品、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自制)、禽畜肉、大米及淀粉制品、煎炸油、新鲜蔬菜、辣椒酱、餐饮具、酒类、水产制品、现榨饮料、酱油、醋、生湿面制品、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等20类食品(餐饮具)25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5批次,大米、发酵面制品、酱腌菜、餐饮食品、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自制)、禽畜肉、大米及淀粉制品、煎炸油、新鲜蔬菜、辣椒酱、水产制品、现榨饮料、酱油、醋、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等17类产品全部合格,酒类、餐饮具、生湿面制品等3类产品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杭州中学(杭州市勇进中学)使用的标称临安横畈第二酒厂生产的久香九里加饭酒的酒精度(20℃)检出值为3.6%vol(标准为7.0~9.0%vol);临安市龙景农家乐使用的盘子1、盘子2的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标准为不得检出);临安有荣小吃店郑豪销售的生煎包、玉米馒头分别检查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04.5mg/kg、170.1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良江 通讯员 嵇国强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