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26.09.2016  10:3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评选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办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审核,推荐丽水市扶贫办为“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衢州市原扶贫办主任程强同志为“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反映或举报电话:0571-87057073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一、    丽水市扶贫办

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浙江扶贫的重点区域,按照浙江省新一轮(2013-2017)扶贫标准,全市低收入农户共有26.12万户61.64万人,占全市农村户籍人数的27.92%;扶贫重点村156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55.05%,扶贫任务艰巨而繁重。近年来,丽水市扶贫办切实肩负起历史使命,在国务院扶贫办、浙江省扶贫办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扶贫工作取得巨大进展,多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 、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努力健全组织机构

丽水市委、市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成立了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扶贫办单独挂牌,市扶贫办主任兼任市委副秘书长,强化了工作机构。市扶贫办下设扶贫开发等4个处室,共有人员21名,主要承担全市扶贫工作的牵头抓总、决策参谋、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职能。各县(市、区)也成立了扶贫办机构,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

2 、以全局谋划的统筹力,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

丽水市扶贫办切实注重发挥扶贫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能。多年来,一直牵头起草市委1号文件,指导、推动扶贫工作的发展。2013-2017年,启动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5年,该市9个县(市、区)顺利摘掉了“欠发达”帽子,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401元,62.48%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全面消除了农村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涉及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主要指标,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3 、以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各项扶贫工作落实

近年来,丽水市扶贫办充分整合政策、资金和项目等资源,向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倾斜,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的增收能力,优化了低收入农户增收环境,夯实了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基础。全市以生态精品农业创建为载体,农业增加值增幅连续6年居浙江省第二。深化“丽水农师”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打响了缙云烧饼师傅等劳务品牌。农家乐民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的重要产业。来料加工点行政村覆盖率达84.23%,异地搬迁安置小区覆盖率达100%,带动7.11万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增收8000多元。2000—2015年,全市累计搬迁农民9.8万户、34.5万人。全市共有408个扶贫重点村组建了资金互助会,低收入农户入会1.05万户,占比36.8%,贷款占35%,通过“丰收爱心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22亿元。“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就业帮扶、“山海协作”、扶贫方式载体创新等工作开展如火如荼。

4 、以敢为人先的改革勇气,努力创建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

近年来,丽水市以建设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为龙头,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具体支撑,着力破除农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住房安置、就业增收、融入城镇等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初步形成了“异地搬迁化农民为市民、分权赋权化固产为动产、保权活动化资源为资本、三位一体化分力为合力”的扶贫改革“丽水模式”,广大低收入农户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其成效得到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汪洋的批示肯定。目前,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全面完成;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初步建立;城乡统筹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已全部建立;覆盖所有六类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交易有序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该市三权(林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200亿元,贷款余额76.4亿元。

 

二、程强

程强,男,浙江省开化县人,1968年2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开化县音坑乡团委书记,开化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部务会议成员、组织科长、办公室主任,开化县村头镇党委书记,开化县发改局局长、党委书记,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化县财政(地税)局党委书记、财政局局长,衢州市扶贫办主任(副县级)等职。

2011年以来,立足市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积极谋划扶贫开发新思路,扎实有效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在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衢州市扶贫工作成效明显,2013-2015年,全市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底的4728元,增加到2015年底的8463元。2012年-2015年,全市建设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63个,安置点275个,实现农民异地扶贫搬迁5万人,每年搬迁1万人以上。全市每年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6亿元以上,2012-2015年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5亿元,惠及低收入农户7.14万户次。2015年底,全市61.7%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4.2万户8.9万人“4600以下”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超过4600元,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

2015年12月5日清晨,时任衢州市扶贫办主任的程强同志积劳成疾,突发脑梗阻,至今仍处于艰难的康复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