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调整“份子钱” 的哥每年减负6000元
15.07.2016 15:14
本文来源: 浙江网
扬州市政府决定,本月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针对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即“出租车份子钱”标准着手进行配套调整。
扬州物价局14日发布消息,扬州市政府决定,本月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针对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即“出租车份子钱”标准着手进行配套调整。物价、交通两部门联合对采取公司化承包经营的出租汽车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按照公平和诚信原则在经营成本中扣除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重新制定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据综合测算,调整后每年将可为每名出租车司机减轻经济负担6000多元。(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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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2016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