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 扬中政协委员获刑9年

22.04.2016  12:28

  4月21日上午,镇江扬中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曾经的企业家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随后,扬中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向朱某等8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曾经励志

  来者不拒

  小老板成知名企业家

  陈尚梅曾被誉为“励志”女老板。据扬中法院介绍,出生于1957年的陈尚梅是江苏阜宁人,只有小学文化,早年当过服装厂工人、做过干洗店老板,50多岁又“转行”进入食品行业,成为知名企业家,她曾任江苏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扬中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

  起初,陈尚梅只是经营一家干洗店,便开始在周边亲戚朋友中进行小额集资,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由于当初都只是小额借贷,陈尚梅洗衣店所赚的利润还足以应付。待人热情、为人谦逊,到期连本带利就能结算,陈尚梅积攒了一定的好口碑,很多老百姓对她信任有加。

  后来,陈尚梅结束了干洗店生意,转行成立了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江苏广源食品科技集团,经营范围从生产销售豆制品等扩大到饮食、物流等领域,一度成为镇江市的农业龙头企业。

  来者不拒

  不断借钱终无法偿还

  高额的利息回报,加上扬中华商会理事长、政协委员等亮丽的光环,让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增加了对陈尚梅的信任砝码,甚至一些根本不认识她的人也愿意通过熟人主动把钱借给她。

  在一张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注利息和本金,这就是陈尚梅打给别人的借条。这些本应该用于公司运营的钱通过转账,最终进入了陈尚梅的私人账户。据介绍,800余集资户中,不仅有省吃俭用的普通农民,而且不乏叱咤商海的生意人。

  然而,曾经出现在全市各个摊点的豆制品,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很多利润,一年仅400万元的产值等于在亏本经营。为了把公司继续维持下去,陈尚梅自2009年开始了大额借贷,利息从最初的一分两分上升到二分三分甚至五六分,按照天息、月息计算的也有。

  据悉,陈尚梅在2011年借贷就达到2500万,需要支付利息500多万;2012年借贷达到4000万,需要支付利息1000万左右。此时,一些债主开始要钱,手里没有钱的陈尚梅只能继续向别人借钱,谎称用于企业资金周转。2014年下半年,陈尚梅无法再借到更多的钱,案件爆发了。

  2014年12月3日陈尚梅被逮捕。去年9月29日,扬中市检察院就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向扬中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

  非法吸收存款获刑9年

  日前,扬中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陈尚梅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利率20%、30%不等的方式,共计向800余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法院认为,陈尚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陈尚梅主动投案,在公安机关对其询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陈尚梅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