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11天125人自首

12.09.2018  08:51
    山东省公安厅9月11日对外披露,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8月30日进驻山东以来,已有125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在当天举行的山东省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1天时间该省查结线索144条,新增涉黑案件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9起、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186起,破获刑事案件1228起,移送起诉涉黑恶团伙案件36起,提请批捕322人,查处涉案资产2.7亿元(人民币,下同),125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槐国栋说,在前期部署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基础上,9月6日,该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向黑恶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实现“集中查结一批涉黑恶线索,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集中提请批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集中移诉一批涉黑恶案件”的目标。     槐国栋表示,山东警方建立健全多警种、多渠道、常态化的线索摸排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部位,不间断地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摸排;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情况通报、双向移交、联合办案机制,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该省公安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18条。     “受各种消极因素影响,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环境仍然客观存在,依然是威胁政权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魏军青介绍说,同过去相比,当前涉黑恶犯罪主要呈现向基层政权侵蚀苗头更加明显、向新的行业领域渗透愈加突出、向隐蔽化发展趋势越发显现等特点。     魏军青说,为规避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形式“合法化”、头目“幕后化”、成员“雇佣化”特点凸显,发现和打击难度加大。特别是“套路贷”型黑恶犯罪持续高发,并演变为“校园贷”“车贷”“裸贷”等多种表现形式,吸收法律工作者、金融从业者等专业人员参加,犯罪专业化程度更高,蔓延速度更快,社会影响恶劣。     魏军青表示,警方在侦办涉黑恶案件中坚持“一案三查”,即,在侦办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其主要目的就是直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这也是扫黑和打黑的根本区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已累计侦办涉黑案件4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38起、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099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311起,查处涉案资产16.5亿元,1078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记者 梁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