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抽查的社会影响力
企业信息公示,是商事制度改革后“严管”的主要措施之一,事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对企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是确保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有效手段。透明、公开、规范的抽查过程,能使企业信服、公众信任。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必须不断扩大抽查的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影响力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和全面的动员。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兴媒体,用老百姓看得懂、喜欢听的语言,开展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宣传,公告抽查时间、开放抽查过程、曝光失信企业,确保信息抽查工作具有较高的知晓率,使广大企业了解信息抽查的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为信息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扩大社会影响力离不开严格的执法和权威的发布。一方面,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信用监管制度和配套监管措施,落实政府部门已掌握信息的公示制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履行抽查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处分,对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企业予以处罚。另一方面,必须完善抽查信息发布配套措施,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确保信息抽查公开透明,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信息发布及时迅速。
扩大社会影响力离不开便捷的查询方式和公正的结果运用。当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已被社会各界广泛知晓、抽查信息已成功上线发布后,信息查询方式是否便捷利民、结果运用是否公正有效,将决定企业信息抽查工作的成败。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查询操作的人性化和便利化水平。同时,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奖惩办法,让抽查信息真正成为惩戒失信、奖励守信的依据,成为广大群众消费选择的重要参考。
扩大社会影响力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概况和公示信息抽查方式方法,及时收集与企业相关的失信记录。对企业公示即时信息中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将抽查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核实,存在问题的及时转办处置,定期反馈情况,积极推进联动响应机制的建设进程,最终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