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6家法院组"执行联盟" 追回近3200万元设备
中新网浙江新闻10月21日电(见习记者 项菁)破解“执行难”不是法院的“独角戏”,而是社会“总动员”。日前,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一处厂房外,集结了法院执行干警及协警70余人、警车10辆,以及协助执行人员80余人、大型平板车34辆……庞大“阵容”源自于浙江绍兴、江苏常州、江西宜春的6家法院联合开展的跨省协同执行,最终,顺利从被执行人处追回近3200万元设备。
2013年7月,浙江新昌日发公司与江西锦华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锦华公司支付租赁保证金后提取了14套转杯纺纱机。后因锦华公司未按约支付设备租金,日发公司诉至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设备租赁合同,锦华公司返还14套转杯纺纱机。2015年7月24日,日发公司向新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独有偶,江苏常州卓郎公司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因其所有的2套清钢梳棉机存放在锦华公司无法取回,遂诉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金坛法院依法判决:卓郎公司从锦华公司取回2套清钢梳棉机(包括2条清花生产线、20台梳棉机),锦华公司予以协助。最后,卓郎公司向金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经执行干警实地调查,被执行人锦华公司已于2014年停产歇业,除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园的厂房、土地和机器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锦华公司厂区暂由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派人看管,而案涉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集中存放在锦华公司厂区一车间内。
据悉,锦华公司系袁州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其停产歇业后牵扯出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但因执行标的系大型机器设备,搬运过程复杂,且是跨省异地执行,执行难度显而易见。
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不但租金“没影”,机器更是看得见却拿不回。
为妥善执结本案,新昌法院执行干警先后6次赶赴宜春市袁州区,与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进行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同时,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沟通,决定启动两省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将案件执行由新昌法院“单枪匹马”上升为绍兴两级法院和常州两级法院“协同作战”,同时让宜春两级法院协助执行,6家法院共同把“僵案”给“啃下来”。
为保证强制执行过程的顺利实施,6家法院事前多次对执行方案进行协商完善,细分成安保处突组、拆机实施组、机器押运组、警戒机动组、宣传外联组及后勤保障组,逐一敲定实施细节,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及网络舆情做好处置预案。经过近13个小时不间断的拆卸和搬运,终于将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全部取回。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据了解,新昌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今年1-9月,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2860件、结案2594件,执行到位金额2.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5%、23.76%、1.2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