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结的是腾房案 维护的是兄妹情

07.11.2014  10:19
一场漫长的情和法的较量 近日,当事人小兰(化名)来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陈法官的办公室,一进门便连声道谢。她是一起腾空房屋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而被执行人是她的亲哥哥郑某。两个月前,这起历时近4年的案件才得以执结,用陈法官的话说,这简直是一场漫长的情和法的较量。
  时间回到今年6月10日,浦江大雨倾盆,陈法官驱车赶往浦江某村被执行人郑某家。陈法官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去郑某家了,之前被“放鸽子”、吃“闭门羹”已多回。为了找到被执行人,陈法官总是挑下雨天或者烈日炎炎的日子到被执行人家中。
  一进屋,陈法官就看到了郑某妻子赵某,但郑某躲在楼上不肯出面。陈法官指着墙上挂的一幅情侣照寒暄起来:“哟,赵姐,照片里是你女儿女婿吧,你女儿可真漂亮,跟电影明星似的。”听了这话,原本面露不悦的赵某笑起来,“坐吧坐吧,下雨天都拦不住你”。然而当陈法官说明来意,赵某的态度又强硬起来:“不管你来多少次,我还是那句话,钱我们一分都没有,房子我们也不会搬出去,不然不是便宜了她!”赵某口中的“”就是小兰。
  郑某和赵某夫妇已年过五十,居住的是两间二层的黄泥屋,屋里很是简陋。这房子是郑某的父母生前建造的,自郑某结婚起,就一直和老人一起居住在这两间房子里。但两个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间房子留给郑某的妹妹小兰,若房屋被依法拆迁,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份额也归小兰所有,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对此,郑某夫妇一开始并不知情,直到2010年5月,父母相继去世后,妹妹小兰拿着遗嘱向法院起诉要求哥哥嫂子腾出房屋。浦江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妹妹小兰所有,郑某夫妻腾空房屋并承担4300元的诉讼费。
  一时间,哥哥郑某难以接受父母将房子给妹妹的事实,心里想不通,一直拒绝搬出房屋。虽然妹妹小兰就住在哥哥家隔壁,但见面很少,双方也总是有意避开,两家之间的一堵墙成了兄妹之间最遥远的距离。
  此后,小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家境困难,若强制腾空,被执行人可能会做出过激行为,引发严重后果,于是决定用情理先做通对方的思想工作。法官一次次上门做工作,一晃3年过去了。
  “上次你们法院也来执行过的,但我们全村人都不服,按照农村习俗,哪有把房产传给嫁出去的女儿的,如果她是有情义的妹妹,就不该来拿祖宗的财产。”赵某摆出了一大堆的民间道理,“而且她没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老人家病重都是我们在照顾,他们生前都说过把房子留给我们,怎么可能立下这样的遗嘱。
  陈法官耐心地听着,而后细细分析:“你说的是风俗习惯,但是法院的判决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首先,这房屋是你们父母的财产,他们愿意给谁是他们的权利;其次,两位老人在生前对该房屋立下了遗嘱,并进行了公证,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再者,虽然你们尽到了赡养义务,但这并不能导致遗嘱内容无效。
  谈话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虽然赵某还是不愿意腾空房屋,但经过陈法官的开导和解释,她的态度开始缓和。
  与此同时,为了取得村里人的理解,陈法官多次向村委会求助,希望他们帮忙做解释工作。
  另一边,陈法官又对不断催促法院强制执行的小兰解释:“我多次与你哥哥嫂子沟通,他们的情绪很大。按照农村习俗,村里人也不大理解,强制执行风险较大。你看你哥哥的生活条件也不好,你们兄妹是最亲的亲人,也要相互体谅。”听到法官这样心贴心的交流,小兰声泪俱下,“我也希望我们兄妹能够和好,特别是看到人家兄妹关系好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流泪。如果他们能够将房屋腾空,我也愿意适当补偿”。经过劝说,小兰答应放弃向哥哥嫂子追讨4300元的诉讼费。
  在多次不厌其烦的沟通下,郑某终于松口:“让我们主动腾空房子,我们放不下面子,你们法院来执行好了。”在腾退的那一天,执行法官做好了应急预案,搬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这次腾空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