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一湖两河”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暨深化河湖专项执法联席会议在嘉兴召开

25.11.2014  14:10

太湖流域“一湖两河”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暨深化河

 

湖专项执法联席会议在嘉兴召开

 

【本站11月25日讯】日前,太湖局在嘉兴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一湖两河”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暨深化河湖专项执法联席会议,回顾总结《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三周年以来的贯彻实施成效、流域与区域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经验及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活动情况,讨论进一步深入贯彻《条例》、严格执法及强化流域与区域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的措施,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太湖局局长叶建春,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冯强,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韩全林,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太湖局巡视员、副局长叶寿仁主持。

 

会议指出,自《条例》颁布以来,各相关单位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因地制宜,狠抓专项,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抓学习,各单位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解、自觉等多种形式组织《条例》学习,并印发《条例》实施方案和条文解析;二是突出宣传抓重点,通过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日宣传等活动,将《条例》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宣传中形式多样化,以常规宣传结合网络宣传和上门宣传开展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根据各地特点抓专项,各有关单位按政府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和水资源专项活动,拆除了大量沿河违章建筑,办理了一批督办案件,使河道生态、水质焕然一新;四是深化联合巡查抓网络建设,通过“一湖两河”联合执法大平台,两省一市的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网络已延伸到了乡镇级,实现了不同区域间信息共享,为省际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平台。

 

叶建春在讲话中回顾了《条例》实施情况,肯定了《条例》学习有力、宣传有力、抓配套制度有力、抓落实有力。他要求继续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继续做好《条例》配套制度建设,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继续深化合作,继续强化执法,要继续促进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管理体制运行,做到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流域区域合作不断加强,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形式,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会上,太湖局、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嘉兴市水利局、湖州市水利局、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太湖局、江苏、浙江、上海省(市)水利(水务)厅相关处室,以及上海、嘉兴、苏州、无锡、常州、湖州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