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大案要案 彰显执法权威——全国工商系统查办竞争执法案件工作综述
大案要案查处多
互联网、医药购销、公用事业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各地工商部门以此为抓手,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
今年5月,上海市工商局接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九院)投诉,称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瑰医院)假冒九院网站诱导患者前往就诊,严重侵害了九院的声誉和利益。
上海市工商局立即对玫瑰医院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电子取证等手段及时确定其违法事实。同时,执法人员对另外7家民营医院利用互联网假冒九院、华山等知名医院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查处。今年前三季度,上海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机构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113件。
今年以来,湖南省工商局依法查处政府和相关部门涉嫌行政垄断行为、公用企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省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长沙、株洲、湘潭、娄底等地工商局对部分房产开发商限定与指定电力公司交易行为介入调查。同时,省工商局对汽车销售服务业全面调查摸底,目前已对长沙市4家品牌汽车销售4S店涉嫌违规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福建省工商系统发挥执法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包括厦门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利用移动互联网交易违法案,福州市工商局查处两家医院侵犯消费者权益案,莆田市工商局查处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强制收取用卡维护费案等。
河北省工商局紧紧抓住民生这条主线,以供热、供水、电信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行为。邯郸市工商局查处了某自来水公司及其子公司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案,该公司利用其独占地位,指定8家二次供水设备生产企业为特定经营者,限制了用水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和其他二次供水设备生产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自来水公司的子公司在用水单位申请施工方案、备案和竣工核验时,借机收取技术服务费,却未提供相应的服务。
制度建设作保障
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各地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案件指定管辖、重大案件报告、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
黑龙江省工商局建立案源线索报备及推广制度,要求各地将新案源线索及时报送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进行甄别整理后,定期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布。同时,省工商局明确了竞争执法案件挂牌督办案件范围,增加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工商机关竞争执法案件挂牌督办内容和有关程序。
福建省工商局建立案件分析通报制度,每月统计案件查处情况并向局领导报告,每季度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分析并以省工商局名义通报全省工商系统。截至目前,省工商局已下发4期执法办案情况分析报告。
今年年初,四川省工商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2014”专项执法行动。在行动期间,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地对查处的案件实行周报告制度,目前已编发各地大要案件汇编资料9期,每周向全省通报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多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派出案件查处指导组,对各地大要案件及时进行跟踪、指导查处。
业务培训强基础
各地工商部门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案例分析与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注重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竞争执法办案效能提升。
上海市工商局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对评估项目和指标进一步修改完善,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吉林省工商局开展了“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和执法办案标兵”评选、执法办案骨干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目前,省工商局共评选出50件“2013年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选出100名全省“执法办案标兵”;对50件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写《优秀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一书,内容包括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10个主要类型,涉及保险、医疗、通信等38个行业。
江苏省工商局结合近年来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依托省级公平交易执法人才库,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尤其是案例研讨活动。同时,省工商局还对各地典型、新型案件资料进行汇编,下发给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水平。
天津市工商局自2009年以来, 连续5年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十佳案件”评选活动。今年6月,省工商局将2009—2013年度的“十佳案件”编印成《“十佳案件”案例汇编》,下发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参考,受到基层执法人员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