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为进一步增进与宗教界的密切联系,使宗教界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今年以来,海盐县推出多项举措,扎实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制度。健全县级相关领导联系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机制,建立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定期走访约谈宗教界代表人士,要求宗教界代表人士在整个教职人员队伍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今年以来共约谈宗教界人士20余人次。建立县委统战部班子成员基层工作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走访镇(街道)及所属宗教场所,并密切关注场所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主题,通过召开佛协理事会、场所负责人会议、讲经弘法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印制《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5000余份发放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佛道教专项治理、文明进香和生态寺院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切实为宗教场所排忧解难。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认真办理海盐教堂要求办理房产等权证的政协提案。加强与文化、旅游、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协调推进云岫庵修缮、金粟寺二期、古罗禅寺等宗教场所建设。
四是加强对场所的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规划、土地、建设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迁建、改(扩)建程序。组织参加县委主办的社会治理与反邪教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反邪教的意识和能力。与县610办合作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下发宣传资料到各场所,抵制邪教的侵蚀和境外势力的渗透。
五是进一步抓好和谐创建进场所工作。巩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成果,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消防安全、场所环境等管理制度,营造和谐和睦氛围。开展公益事业共建活动,参与“五水共治”、扶贫济困、赈灾救济、助残养老等事业,弘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