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苹果手机竟是二手机,工商帮助消费者成功维权

27.03.2015  11:48

     

  花费4000元购买的苹果5s手机居然不是新机,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消费者不仅成功全额退货,还获赔2000元。

  据了解,2015年1月初,消费者李先生在梧田某手机店,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苹果5S手机一部。然而在使用中,李先生从苹果官网查得该手机已于2014年12月份已被激活过。李先生很是郁闷,花大价钱买来的手机居然是个二手货,于是与商家交涉要求退赔。而商家却称自己进货渠道合法,以手机没有质量问题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李先生于是向12315热线投诉。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工商所、消保分会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单后,召集双方调查了解情况,组织调解。经调查,李先生所购的手机确实之前被激活过。调解人员指出,商家没有在事先跟消费者说明的情况下,将二手手机作为原装行货手机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也承认了错误,称自己没有故意销售翻新手机,以后将严格把好进货关。

  最后经调解人员耐心调解后,当事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全额退购机款4000元,并额外赔偿2000元给消费者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