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重实效 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常态化检查公示机制
根据我市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安排,今天上午,局召开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专项检查通报会。自8月1日至9月30日局开展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550家(次),针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分别对企业进行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立案调查等相应处罚。
图为局工作人员对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的整治工作进行通报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市住保房管局于8月启动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百日行动”根据市住保房管局负有“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纪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的行为”的职责,确定检查重点,即“三查”(查看合法房产权证书原件,查看双方身份证原件,实地查看房屋信息),四个不得(不得代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不得代理公共租赁房屋、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保障性房屋,不得代理改变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房屋,不得代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和“两个告知义务”。
图为局工作人员对房屋租赁机构进行检查
自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区住建(房管)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首先对全市50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市住保房管局又随机对4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抽查,市、区两级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550家(次)。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都较为规范,特别是品牌、规模化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我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督查的制度比较完善,适用行业示范文本行动积极,业务记录资料完整,房屋信息核查详细,书面告知事项全面。但也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代理改变结构分割出租房屋1家、代理出租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保障性房屋2家、代理出租的房屋信息未实地核查24家、未依法履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32家、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不全3家(个别公司存在二种以上违法违规情形)。此外,检查中申明无租赁业务的7家。
图为局执法人员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保房管局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其中责令限期整改43家;暂停网签资格24家;记入诚信档案49家(含申明无租赁业务的7家);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调查42家。年底前,杭州住保房管局还将对此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4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再次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如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继续给予处罚,直至规范其房屋租赁经纪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房屋租赁经纪服务规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杭州住保房管局还将组织各区住建(房管)局、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总结分析规范房屋经纪行为“百日行动”,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检查、公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强化制度保障,维护房屋租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