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年3月施行
新闻导读: 房子出了事谁首先得负责?什么情况下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遇到装修问题该向谁反映?……《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年3月施行。
安得广厦千万间,求的是一个心安。
但现实生活里,近年来,城市房屋安全事件屡见报端,如何处理风口浪尖上的房屋安全问题,正在成为衡量城市管理能力的一杆标尺。其中,加快完善制度设计,明晰监管与责任主体是破题的关键。而昨天,杭州就在做这件事——
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增设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危险房屋治理等内容。且让我们解读一下,将会发生的那些变化——
房子出了事,谁首先负责
房屋所有人要负直接责任,再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一句话读懂: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一间房子的安全责任人是谁?房子出了事谁首先得负责?
按照《条例》的解释,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得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间的约定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这些规定,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房东再不能一租了事。
什么样的房屋,需要安全鉴定
到了年限就得“安检”,不然重罚
一句话读懂: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使用的房屋,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鉴定。
相比原《条例》规定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法定情形,新《条例》的规则更加细化,如果拿不准自己家需不需要安检,可以直接“对号入座”——
《条例》规定, 今后,对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使用的房屋,应该在达到年限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此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鉴定。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就应当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不然,最高要面临30万元的罚款。
谁来进行安全鉴定,也很重要,这行当容不得鱼目混珠:
《条例》对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也作出了规定,要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成立后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