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房屋使用安全立规矩 装修房屋不能“随心所欲”
昨天,浙江召开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分组审议了《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规定,装修房屋不得随意改动承重结构。
装修住宅房屋
不能“随心所欲”
小户型是否可以通过拆梁动柱扩大房屋面积从而改变房屋格局?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装修行为是引发房屋倒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戴震华在作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浙江应当加大对住宅房屋装修的管制力度。
那想装修怎么办?草案修改稿规定,若是装修住宅房屋,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都不可以,而且还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至于非住宅房屋,确需变动或者超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不能“随心所欲”。
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最高罚50万元
如果房子出现了“毛病”,是不是还安全,能不能继续住,就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草案修改稿规定,房屋明显倾斜、变形,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老旧房屋,或者设计使用年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等情形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在人员密集的场所比较容易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因此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等。
此外,草案修改稿还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费用承担、鉴定报告内容及报告出具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如果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按规矩来,就会有相应惩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负有责任的鉴定人员,如果受到处罚,三年内都不得从事房屋鉴定活动。
据悉,《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将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于9月1日起施行。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王郭君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