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房客抱走老板外甥卖掉获刑11年

23.05.2015  15:19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本想着房客是熟人,就把7个月大的孩子放在房客屋里让帮忙照看,却不想竟被这个60多岁的熟人抱走卖了!近日,拐卖男婴的房客范某一审获刑11年,买主夫妇也分别获刑。

   托房客照顾孩子 却被抱走卖了

  去年4月4日下午,朱女士抱着7个月大的儿子到城南杜城村其姐姐朱某经营的旅馆。朱某随后把孩子放在了一个房客的屋里,谁知孩子和房客一同失踪了(去年4月11日、5月20日华商报曾两次报道)。事发后,朱女士向公安雁塔分局报警。朱某回忆,房客自称是富平人,60多岁,是在外面做活的,因其常来旅馆住,她就没要身份证登记。

  同年4月11日,案件告破。据警方调查,房客姓范,1989年曾因盗窃、诈骗被判刑12年。当年3月底,他就打算偷婴儿贩卖,并告知咸阳男子李某,李某同意购买。
  范某供述,当时他在西万路劳务市场找活,以前干活时认识的李某让他打听有没有人卖婴儿,说是有个甘肃人要买孩子。4月4日,朱某让范某帮忙照看一下孩子,随后,范某抱着孩子拦了辆出租车赶到西工大西门外。几分钟后,李某和两个女子出现,抱了孩子并给了一沓钱,一共八千多元,“我说不够,(李某)又给了我300元。”

   买者称买来是为自己养

  48岁的李某供述称,此事是范某提出来的。“他说有姐妹俩开了个招待所,有个7个月大的男婴不要了,让我打听有没有人要。”他称,关于买卖婴儿的事,他俩在劳务市场谈了两三次。范某偷出孩子后,他和媳妇刘某去抱孩子,确认孩子没有疾病和畸形,给了范某9000元后就把孩子抱回了家。“我和我媳妇没有娃,我想买来自己养。”

  刘某称,瘸腿老汉(范某)并没有说孩子的来源。抱走孩子后,他们夫妻把孩子藏在徐家庄的租住房里喂养,直至案发。雁塔检察院认为,范某拐卖儿童,李某、刘某收买被拐卖儿童,分别涉嫌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近日,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李某夫妇分别获刑1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