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的房子被儿子50万贱卖 买家还是自己的前儿媳

17.04.2015  20:45

    昨天,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王大伯将前儿媳告上法庭,要将自己的房产拿回来。王大伯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将父亲名下200万元房子以50万元卖给了儿子的前妻,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到昨天开庭时,卖房钱,他一分也没拿到。

    官司开庭时,吸引了一帮债主到庭旁听。债主们认为,他们是被王大伯一家给坑了。那么,官司的背后到底有啥内幕?房子贱卖前办了转让委托公证 主人王大伯自称被蒙在鼓里

    王大伯今年快70岁,除了聘律师,还亲自到庭。王大伯说,自己是今年3月3日突然被告知,自己住了30多年且是他名下唯一的房子不能住了,因房子已不在他的名下。

    王大伯说,去房管局查询后知道,他住的房子确实被卖掉了,卖房的人正是儿子小王,买家竟是小王的前妻詹某,交易日期是王大伯委托儿子办理房子转让事宜、委托公证的当天,也就是2014年9月1日。

    对于自己的房子被卖,王大伯称毫不知情,且不知是以50万元成交的,因他到昨天为止还没拿到过一分钱房款,而他的房子市值有200万元左右。

    不过,王大伯提到,儿子小王做生意亏本曾向他要钱,并提出用王大伯的房子作抵押来还贷。王大伯心疼儿子,在儿子再三保证不会卖掉房子的情况下,将房子处置权交给儿子,还做了公证委托手续。

    起诉状中,王大伯认为,是前儿媳詹某和儿子小王骗了他,签了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卖房合同。因此,王大伯要求撤销其与前儿媳詹某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庭审中,王大伯表示自己爱儿子,把所有钱都给了儿子,好心为了帮儿子还欠债,在得到不会卖房的保证后,才同意让儿子处理房屋,谁想自己唯一的住房转到别人名下,自己没其他住房,不知怎么办。开庭吸引很多债主到场 官司背后有什么猫腻?

    直到庭审结束,王大伯儿子小王和被告詹某都没有露面。由于被告缺席审理,法官表示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且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官司吸引不少债主到庭,债主们都说王大伯儿子小王借了他们的钱,他们都被王大伯一家给坑了。

    债主孙先生说,他是通过法庭开庭公告才知王大伯这个案子,本以为王大伯的前儿媳詹某或儿子小王会到庭,没想到他们都没有来。

    孙先生说,自己和小王是多年的朋友,2013年前后,小王以生意经营为由向他借款300多万元,后来一直没还。孙先生提到,钱是他向别人借款或银行贷款筹集的,事后他向法院起诉小王,并申请将小王和詹某名下的两套房子和四辆车全部查封,没想到两套房子都有抵押,四辆车子找不到,小王和詹某两个人也找不到。

    另一位债主李女士说,王大伯那套房子由小王转让给詹某,中间产生的4.7万元中介费,还是她(李女士)帮忙垫付的,因小王有向她借款,本来以为房子转到詹某名下后,可抵给银行贷款出来,还她的钱,没想到去银行一查才发现,这套房子孙先生已申请查封,银行不同意贷款。

    李女士说,现在王大伯打官司要求拿回房子,詹某名下的房子,如果法院判决归还王大伯的话,等于她借给小王的几百万也打了水漂。

    孙先生和李女士通过其他法院查询,小王的外债有800万元左右,且有员工证明,小王和前妻离婚后,依然是住在一起的,他们怀疑王大伯一家在坑他们。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编辑: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