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昌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初审的公示
25.01.2016 12:17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为保证初审工作的公开透明,现将杭州昌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www.hzfc.gov.cn )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来信(函)应加盖公章,个人来信(函)应签署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610室
邮 编:310006
附件: 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股东变更表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5.01.2016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