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今日对鼎家等十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28.07.2016  04:06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6〕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函房字〔2016〕499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日,局集中对杭州鼎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口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原创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等10家中介门店进行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该门店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根据《杭州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要求,检查包括明查和暗访方式,暗访工作已先期展开,今日是首次公开开展检查,后续一段时期内还将陆续针对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九城区及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淳安县范围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的经纪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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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检查房源信息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对杭州鼎家金祝北路店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经纪机构并未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对备案证明文件及服务项目、内容、标准等材料进行公示,而唯一公示的营业执照上该机构的名称为“杭州宏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金祝北路分公司”,与门店名称不一致。执法人员表示,该经纪机构的门店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并且在房屋租赁和买卖合同盖章均为“杭州鼎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权责主体不明,不符合规范要求。对于该经纪机构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门店于8月3日前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至局并接受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文三西路第三分公司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该店总体表现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小问题。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向房屋委托人就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等内容向委托人进行书面告知。检查中发现,该店仅有口头告知,并未按要求进行书面告知。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杭州集安房地产公司和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已歇业,云房源文二路店未营业;另外有个别中介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不配合得现象。


  执法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后会对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整理,对有关公司进行约谈,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责令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和租房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合同盖章等基本信息,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查看房屋权属、房屋状况说明等文件,确认出租人的合法身份、房屋所有权、房屋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文/鹏飞、图/翁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