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想买房?付首付送社保,一年后再网签

07.01.2017  16:33

临平山北某楼盘突破调控有“奇招

商报讯 2016年11月10日,杭州限购令升级,外地人想要在杭购房,须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才行,还不能补交。

这下把所有不满足社保条件的外地人全拒之门外,连个门缝也不留。不过,厉害了,杭州临平山北的一住宅盘最近直接砸开了一扇墙。

临平山北某盘卖房给外地客户

称愿意帮客户交一年社保

读者李大姐来电说,近日临平山北某盘正在将房子卖给未满足社保条件的外地客户,并替购房者缴纳一年社保,待满一年后,客户再进行网签并过户。

李大姐的信息,是丁桥某中介和她说的。有个做一手房买卖的中介说,这个盘都上门店多次了,说如果有外地客户购房,你们就说我们这里的房子能买,还帮交社保!

一听这事蹊跷,于是记者伪装成外地客户,直接联系了这个盘的售楼部。

销售员和小编说:“外地客户真想买房,没问题,但要一年后才能网签。”接着他又大致说了下流程:“与我们签订《购房认购书》后,就要先把首付款付掉,比如说首付30万,我们会开一张同等30万元的收据给你。然后我们免费为你缴纳一年的社保,明年你有购房资格后,再带着《认购书》和收据来售楼部进行网签。网签后,再去贷款。

随后,售楼人员使出忽悠必杀技:“眼下年关是房子最便宜的时候,何不现在买了,待你和我们签合同的明年,房子肯定就涨了。

记者寻思房价跌了怎么办,于是脱口而出说跌了能不买吗?销售人员也是直爽:“跌了也得买,否则30万不会退回,这个《认购书》里会写。你得考虑清楚。

律师说:法律上没毛病

但有违政策初衷

难以相信,杭州连发三弹进行市场调控时,竟然还有房企明目张胆向政策施以“对策”。这件事到底合不合理,能不能这样做?记者采访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小为。

苏律师说,从法律上讲,《认购书》是一份预约合同,既然是预约,就是说双方可以预约在一年后履行买卖事宜,进行网签,并没有问题。但从政策层面来说,该项目这样做主要就是为了规避政策,它违反了调控政策的初衷。

且就抛开前两者不谈,苏律师还认为,这样的做法对于买卖双方,尤其购房者角度来看,这个做法风险大,容易发生纠纷,毕竟谁都不知道未来房价是涨是跌。“房价的涨跌是不确定因素。签署这样的协议存在着很大风险。万一未来房价下跌严重,那购房者还要不要这套房?而如果房价再一轮上涨,涨起来的房价比得过《认购书》违约金的价格,卖方还会将房子卖给买方吗?这是一个博弈,放在新房、二手房市场都一样。

真实案例告诉我们:

网签、过户晚,风险真的大

或许身在行业中,记者身边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接下来这个案例是发生在二手房市场的。

上个月,有位王先生就来诉苦,说他去年4月份看中了滨江区政府板块一套二手房,因当时房屋种种法律原因无法过户,房东便与王先生签了一份协议,待到解封后把房屋正式卖给王先生。

当时为了防止王先生逃掉,该房东还特地把违约金定有60万之高。没想到几个月后,房屋上涨得厉害,该房东的房屋价格涨幅高达九十几万,于是房东就反悔不想卖房了,和王先生说:“给你60万,房子不卖了。

这看似白捡了60万元的王先生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要知道他现在再去买房,价格更高,早已不是4月份时的价格了。而这中间他损失的沉没成本,又岂止60万。

所以网签太晚有风险,购房者购买有这种规定的房子,还需考虑清楚。

话又说回来,在楼市严格调控的关头,做这种小动作,临平山北的这家这开发商,胆儿也忒大了。

原标题: 外地人想买房?付首付送社保,一年后再网签 作者:记者 刘恋 网络编辑:俞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