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房产公司若隐瞒关键信息发布广告 涉嫌民事欺诈
浙江在线7月1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朱浙萍) 微信上帮人点赞、转发,就可以拿礼物。朋友圈里这样的消息不少,不过也经常产生纠纷。很多人可能都经历过。
昨天上午,金华市民张女士就向记者投诉,金华有一家叫中梁·首府的房地产公司,通过几个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只要连续两天转发这条消息,就可以获赠一瓶1.8L金龙鱼大豆油。
“有这样的好事吗,转发一下就一大瓶油?我感觉可能不靠谱,可是我婆婆看见了,老人家嘛,就非常相信,转发了两天,9号一大早很兴奋,就要我送她去房产公司领奖。”
张女士说,那天一早他们去的时候,现场来了很多人,排起很长的队伍。
可是快轮到他们的时候,工作人员却突然说,活动送油是有限量的,礼品已经领完了,没有了。
很多人都不干了,微信广告里可没有说明限量啊。
张女士发现,领奖现场的易拉宝广告上,的确写了“每日限量,送完即止”的。“但要转发的微信上,根本就没有写。这是不是故意的,就是为了骗大家转发啊?”
“工作人员就说让大家登记一下,说第二天再来吧。我本来想算了,可是婆婆不肯,还要来。”张女士说,所以昨天一早,她又陪着婆婆去了一次,结果还是没有领到。
“而且工作人员态度也非常差,反说我们贪得无厌。”这一下,张女士真是生气了:“他们这样忽悠人也真是太过分了。”
记者拨打房地产公司的电话。
记者:为什么迟来的人就没有送油了?
接待人员:转发两天送这么大一桶油,那我肯定是有限额的,不可能说无限制每天都来领吧。
记者:那为什么微信广告上没有说明是限量的?
接待人员:微信广告里为什么没说明,我也不知道。
记者:那前一天你们说登记了,今天再来领?
接待人员:没有的事,我也不知道谁说的。
对此事,记者也采访了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贾立新律师。
贾立新律师认为,这一事件的性质是很清楚的,属于一种民事欺诈。房产公司隐瞒关键信息,发布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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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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