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人足不出户就可取得自己的“房屋权属证明”

24.10.2016  17:21

    近日,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了网上申请开具“房屋权属证明”并可以快递到家的业务,自此长兴人就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上申请,并选择快递到家,就可以取得自己的“房屋权属证明”了。

  “房屋权属证明”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子女读书、房产抵押、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契税缴纳、遗失补证、无房证明……在很多情况下,不论有房没房,都需要用到这张证明。在长兴,这张证明的需求量很大,每年开具“房屋权属证明”的量都在4万件以上。

    之前,如果长兴人需要开具“房屋权属证明”,要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排队办理,既费时又费力,现在只要动动手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上点击“房屋权属证明”,选择“申请证明”,填写个人信息、查档用途、领取方式等内容,确认提交就成功申请了。

    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网上申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邮寄房屋权属证明自行支付邮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从申请之日起,这份“房屋权属证明”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寄出,最终达到申请人的手里。

  这项业务开通后,好评如潮。申请人苗先生说:“房屋权属证明网上申请和快递送达业务真真正正的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是一次愉快的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