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无违建县”创建

13.03.2015  10:38

        记者从省“三改一拆”办获悉,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创建“无违建县(市、区)”决策部署,我省已初步制定“无违建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省相关部门和全省11个市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题讨论。

  从今年起,将在全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行动,到年底,有10%的县(市、区)建成无违建县(市、区),到2016年底这一比例达到25%,到2017年底达到30%。创建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须100%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标准。在全省积极加强无违建长效防控机制建设,创新运用网格化管理、第三方评估、航拍和卫片遥感检测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到2017年底,全省各县(市、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应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有政策“四有”目标,形成农村“一户多宅”防控、城市乱搭乱建防控、农村宅基地保障、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