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送出新年第一波减税降费大礼包

25.01.2019  12:34

经省政府批准,1月23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送出新年第一波减税降费大礼包,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小微企业的关心关爱第一时间送到千家万户小微企业手中。我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以及减税幅度最大的省份。

1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举办媒体见面会,发布并解读相关政策。政策主要有四大亮点:

一是“”。今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此,我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分析测算、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出台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解读政策,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第一时间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二是“”。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是我省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此次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聚焦让广大小微企业有最大获得感,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特别是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标准后,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数量占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

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可以由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50%的税额幅度内予以减征。为体现对企业的最大扶持,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明确按50%的最高幅度来减征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次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叠加,预计2019-2021年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195亿元以上。

四是“”。此次政策共有6条,实打实,标准清晰,简明易行,政策红利实实在在看得到、享受得到。比如,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辅导,通过重点群体上门辅导、点对点宣传,确保应知尽知;二是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精准判定,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动享受,确保应享尽享;三是进一步简化流程,纳税人申报享受优惠无需另外提供材料,确保应简尽简,更加便利纳税人。

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服务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