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

17.07.2015  12:04

      回归主业重改革,监督执纪强问责。

  “纪检监察工作曾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许多纪检监察干部都有这样的感触。过去,纪委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不少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工作中。出现了大包大揽,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等问题,该监督履行的职能没有完全履行到位。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指明了方向。

  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去年开始,轰轰烈烈的“三转”在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展开,让纪检监察干部看清了方向,明确了主责。

  转职能,聚焦主业瘦好身

  “以前身兼数职,经常是其他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纪检工作倒像成了副业。现在回归主业,责任更明,压力更大,动力也更足。”如今,松阳县象溪镇纪委书记杨庆华谈起自己所从事的监督工作,思路和目标责任都倍感清晰。

  象溪镇是松阳的大镇,近几年发展迅速,新建、在建的项目多,许多担子都落在了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久而久之,本职工作也有所忽略。

  现在,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的杨庆华将正风肃纪纠“四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在首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如何,乡镇和村干部有没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没有公款吃喝、酒局牌局、公款节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突击检查成了主业。杨庆华还专门制作了“廉政警示栏”,把县内查处的“四风”问题通报、纪检监察网络上的具体案例收集到一起,时刻提醒督促干部强化纪律意识。

  感受最深的要数乡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面广量多又复杂,乡镇纪委往往承担了本职工作外的许多任务,导致职能发散、力量薄弱、履职乏力,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针对这个现象,去年底,我省出台专门规定,明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确保专职专干、履职到位。

  许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感觉到,虽然一部分不该挑的担子转给了其他工作人员,但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要求也更高了。纪委如何通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基层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如何保证干部干事效率明显提高,如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这些都是“三转”后乡镇纪委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曾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完善惩防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如何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聚焦主业是关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去年,在推进“三转”工作中,省纪委在机构、编制、职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整合内设机构。 

  大幅度增设纪检监察室,从原先的4个增加至9个,从事执纪监督的相关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68%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5%,主业更加突出。省纪委还连续开展了两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议事协调机构精简92.6%。

  现在,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纪委也已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转方法,突出主责转好身

  不久前,随着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统战部等7家机关新增设纪检组,我省推进省、市两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全面实施。

  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长耿洛佳对上个月参加的口头廉情汇报会记忆犹新。那天,30家省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逐一向省纪委负责人汇报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汇报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说问题,避重就轻、泛泛而谈肯定过不了关!”耿洛佳说,“省纪委负责人的现场点评,号准了我们工作的‘脉’,开出了改进工作的‘方’,为我们更好地落实监督责任指明了方向,促使我们更加认真监督驻在部门。”

  这是省纪委今年实施的派驻机构口头廉情报告制度。省纪委各派驻机构每两个月要向省纪委监察厅当面报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要求开门见山,直接汇报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纪检组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抓好监督责任。我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每年必须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如今,我省实现了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所有市、县(市、区)和部分主要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主体责任并接受评议的“两个100%”。

  “三转”后,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明确,突出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这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纪律审查之责,成效更加明显。

  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嘉兴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长李浩,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主任陈陆一,台州中级法院原院长丁铧……省纪委先后立案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效果有目共睹,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766件,同比上升44.4%;结案4780件,同比上升47.3%;处分4789人,同比上升46.2%;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85人,同比上升21.3%。今年以来,全省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典型案例870件,公开曝光322件。

  转作风,严明纪律强好身

  这段时间,我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党章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大家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自觉承担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纪检监察干部要作好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曾强调,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将“三转”落实到位,必须有一支铁的队伍来保障。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要求、从严教育,带头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自身内部切入,率先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明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在切实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中,必须带头做到“七个一律”;规范纪委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文、办会、节能降耗……一项项规定告诫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监督别人,首先必须对自己严要求。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省纪委本着“缺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专门组织安排了3次大规模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核心力量,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久前,我省出台了纪委书记4个提名考察办法,规定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人选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把那些敢担当、敢监督、敢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在监督他人的同时,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内部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原主任郑翔因跑风漏气,泄露被纪律审查人员情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调离纪检监察机关;诸暨市枫桥镇纪委原委员詹天钧,在办理信访调查过程中,把挂牌督办的信访件私自拿给被调查人翻看并复印,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些跑风漏气的纪检监察干部没有逃过“自己人”的法眼。

  而知法犯法、贪污受贿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是逃不出纪律之网。湖州市吴兴区农林发展局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汪晓斌,利用分管农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之便,为下属企业谋取项目资金,收受企业老板贿赂被查处;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纪委书记丰延国,利用土地整理工程监督管理、工程款项拨付审核及矿产资源业务监督管理之便收受他人钱物被查处……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行为35人,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