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02.03.2018  09:11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示了浙江9个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主要涵盖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城镇卫生保洁、党员进社区服务等领域,充分体现了我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将社保、党建、中介监管、智慧养老、基层治理等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充分发挥省标准院等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积极作用,联合上虞区纪委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中介监管”标准化创建;会同金华市委组织部、安吉县委组织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和全国首个《美丽党建工作规范》编制工作;结合越城区“村居三治标准化试点项目”、仙居“绿色县域标准化项目”、嘉善“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绍兴“智慧养老国家级项目”等标准化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枫桥经验”标准化提升,取得了一系列的标准化成果。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社会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以标准化手段寻求最优解决路径,助力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