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全国首个!我省发布“最多跑一次”省级地方标准
5月21日,由省质监局、省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从此有据可依。这也是全国首个“最多跑一次”省级地方标准。
明确事项范围 改革更加明晰
从标准制定角度来说,如何定义“最多跑一次”、界定其事项范围?
《规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最多跑一次”是指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定义明确了“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服务对象、程序环节等内容,便于改革落地。
同时,“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范围也在《规范》中明确,是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事项。
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有哪些呢?《规范》规定,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负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前者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为,比如开个小饭馆要去申请办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后者包括税款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度等行为,比如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
公共服务事项有哪些?主要是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交办事申请、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事项,比如施工图审查。
《规范》也明确了两类不宜列入事项清单的行为。一是除法律特别的制度设计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这类行为具有强制性、惩戒性等特点;二是基于一般民事合同关系提供的商业性服务事项,不属于公权力直接干涉范畴。
规范服务内容 注重改革质量
《规范》是推进“最多跑一次”下一步改革的“技术指南”。
结合当下改革成果,《规范》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8项工作要求,包括打通办事环节、建立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梳理办事事项、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建立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行“一窗受理”等,覆盖了“最多跑一次”改革中要处理、会碰到、该考虑的各种问题。
特别是要求制定服务指南方面,《规范》提出“服务窗口可仅提供简版,同时应注明完整版的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并以附录形式提供了服务指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最终评判权在群众手中,而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群众的办事感受。《规范》从咨询服务、网上服务、现场服务3个方面制定了服务质量准则。
《规范》要求各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综合窗口应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和企业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网址、服务指南及其他需要查询的相关服务内容。办理业务中,符合容缺受理制度的事项,应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
《规范》辟出专章提出要求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下,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比如开发受理模块、统一事项编码、建立交换通道,同时植入电子签章,建立电子证照库、电子档案库、公共支付平台以及移动端应用,以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在线办理、实时查询、民意互动等网上服务,以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规范》明确要求各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综合受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措施,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破解办事多头跑、资料反复交、办理时限长等难题。
强化评价监督 促进改革落地
为了让改革更好更快落地,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我省将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
接下来,我省将切实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入查找关键问题,尽快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公共数据部门共享”“法人库人口库数据全省贯通”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究和制定,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
标准制定只是标准化的一个环节,更重要的是标准的应用和持续改进。省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安排一批“最多跑一次”标准化项目,通过实施重要标准来为全省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