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列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省

05.09.2017  11:0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我省被列入试点省,嘉兴、台州被列入试点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要以“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为原则,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使城市总体规划真正成为城市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要明晰规划事权,突出审批重点,加强规划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使城市总体规划成为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平台。
  下一步,我厅将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力争形成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浙江方案”。(厅城乡规划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