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清淤工作进度
8月12日,记者从省治水办获悉,截至7月底,全省已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9905万立方米,占年度计划的98%。
当天召开的全省河湖库塘清污(淤)推进资源化利用会议,对此进行了部署。据了解,金华、绍兴和台州已超额完成今年年度任务,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4%、109.9%和102%。从数量上看,绍兴市、湖州市、杭州市完成工程量在全省靠前,分别为1648万立方米、1425万立方米和1378万立方米。各地还自我加压,全省清污(淤)项目从年初计划的17000多个,增加到23630个。截至7月底已开工14786个,完工12373个。
目前,省治水办就污(淤)泥资源化利用,对清污(淤)能力、方式和污(淤)泥处置、资源化利用现状摸底调研,制定2016年度实施计划和“十三五”清污(淤)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清污(淤)完成率、合理处置率、抽查合格率等三项考核指标,初步制定了抽查考核办法和标准;开发了全省淤泥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利用全省水利系统“千人万项”专家指导服务平台,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清污(淤)工作等。
记者了解到,污(淤)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处置将是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根据各地情况分析,目前污(淤)泥处置方式以低洼地、废弃矿山、围垦区等地回填为主,约占36.5%;自然堆放占27.6%,农业肥田占24.5%,制砖制陶等仅占0.5%。从减量化处理看,污(淤)泥处理仍以自然干化为主,占95.69%;机械固化占3.56%,主要集中在绍兴市,零星分布于杭州、金华、温州等地。
下一步,省治水办将继续做好资金、政策、技术等支持保障工作,确保年度清污(淤)任务顺利完成;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清污(淤)完成量是否真实、污(淤)泥处置是否合理、清污(淤)质量是否达标、水环境是否改善等;加大污(淤)泥处置力度,促进污(淤)泥资源化利用,推广人工增氧、化学除藻、重金属化学固定、微生物强化等创新技术,确保河湖库塘水生态环境良好。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江峰)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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