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实施新版定价目录
7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浙江省定价目录》。与2010年版相比,本次修订后的定价项目大幅减少,由原来的33大类缩减、归并为12大类,具体定价项目的缩减幅度达到48%,市场主体的定价自主权得到进一步释放。据了解,该目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对具备竞争条件的全部放开,对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部分放开。”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新版目录发布后,共有45项价格将被放开,保留的定价项目为12大类共49项。政府定价范围将主要限定在电力、燃气、供水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重要公用事业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体育、房地产及物业服务等重要公益性服务领域以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本服务、仲裁案件受理等重要专业服务领域。此外,此次修改还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训、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9项定价项目下放给了市、县人民政府。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开放价格的项目中,有15%左右的项目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相关,如住宅小区停车、房产经纪服务、驾驶员培训等。而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滴滴、快的、优步等专车的定价问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专车价格没有明确列入定价目录,我们觉得它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可以再看一看,在价格管理上不匆忙下结论。”
那么,在众多项目价格放开后,政府又将如何防范和监管可能出现的哄抬物价、恶意杀跌等情况?记者了解到,当前的价格总水平较稳定,是推进价格改革的有利时机。同时,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放开价格,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坚持放管结合。物价部门会加强对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把监管的关口前移,采取提醒、警示、责令改正等一系列手段进行防范;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实行价格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价格失信行为的信息披露;此外,还将加强价格信息监察的公布,引导经营者合理竞价,消费者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