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订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30.12.2014  09:35
     

  浙江日报讯  12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修订草案。

  此次修订增加了烈士褒扬金的相关内容,规定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进一步明确残疾军人丧葬补助规定,对有关优抚对象同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抚恤待遇问题作了衔接,对有关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医疗保障待遇等也作了新的规定,并增加有关优抚对象在文化服务方面的优待内容。